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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习题

点击数:511 发布时间:2026-07-2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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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习题

新政颁布,造价工程师考试困难程度会减少吗?202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有什么影响?

第二章 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协议法及价格法

1.依据《协议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发由后的承诺公告不能撤回   B.承诺公告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超越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D.承诺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同

B

承诺公告可以撤回;承诺公告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受要约人超越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准时公告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 依据《协议法》,下列变更中是新要约的是的变更。

A.要约确认方法 B.协议文件寄送方法

C.协议履行地址 D.承诺生效地址

C

有关协议标的、数目、水平、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址和方法、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办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3. 依据《协议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诺期限自要约发出时开始计算

B.承诺公告一经发出不能撤回

C.承诺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D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依据国内《协议法》,下列关于格式条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对格式条约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一般理解予以讲解

B 对格式条约有两种以上讲解的,应由非格式条约提供方负责讲解

C 格式条约与非格式条约不同的,应由非格式条约提供方确定争议解决方法

D 就格式条约发生争议的,应由非格式条约提供方确定争议解决方法

答案:A

分析:格式条约是当事人为了重复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协议时未与他们协商的条约。提供格式条约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他们责任、排除他们主要权利的,该条约无效。对格式条约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一般理解予以讲解。对格式条约有两种以上讲解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约一方的讲解。格式条约和非格式条约不同的,应当使用非格式条约。

5. 依据《协议法》,下列关于格式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使用格式条约订立协议,有益于保证协议双方的公平权利

B.《协议法》规定的协议无效的情形适用于格式协议条约

C.对格式条约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有益于提供格式条约一方的讲解

D.格式条约和非格式条约不同的,应当使用格式条约

B

格式条约无效。提供格式条约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他们责任、排除他们主要权利的,该条约无效。除此之外,《协议法》规定的协议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格式协议条约。

6.下列情形中,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因自然灾害,当事人没办法实行签订协议的计划,导致他们的损失

B.当事人双方串通牟利签订协议,导致第三方损失

C.当事人因协议谈判破裂,泄露他们商业机密,导致他们损失

D.协议签订后,当事人拒付协议规定的预付款,使协议没办法履行,导致他们损失

C

7. 依据《协议法》,下列各类协议中,是可变更或可撤销协议的是。

A.以协议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协议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

C.一方以胁迫方法订立的协议    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协议

C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协议有: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撤销。

8. 依据《协议法》,效力待定协议包含的协议。

A.损害集体利益 B.无代理权人以别人名义订立

C.一方以胁迫方法订立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BD

效力待定协议是指协议已经成立,但协议效力能否产生尚不可以确定的协议。效力待定协议主如果因为当事人缺少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点所导致的。效力待定协议包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协议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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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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