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株洲房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已公布,下面智学网将证书发放公告内容整理如下,供大伙参考,考生可据需要自行选择领取方法。更多房产估价师考试的资讯,大家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25年度房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株洲2025年度房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报名点选择为“株洲”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时间前往领取。(具体名单详见http://www.zzksw.com.cn/info|detail|1111.html)
领证地址:株洲人社局二号楼3楼310发证室
领证需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如需代领,须同时持本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个人授权委托书。
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致使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28813393,28681089
有关阅读:房产估价师注册管理
1、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获得《房产估价师注册证》的职员,不能以房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产估价业务。
2、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的用法状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凡不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可以按第十三条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4、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第三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常识更新、参加业务人员培训的证明。
5、凡脱离房产估价师工作职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6、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