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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

点击数:319 发布时间:2026-03-31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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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

摘 要:对FIDIC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主要从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水平标准和付款标准的关系、承包商的施工办法、工程变更、现场记录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提出了合同管理由事后管理改为事前及全过程管理,合同双方谈判时宜邀请工程师参加,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督促双方实行合同是无可非议的。
关键字:FIDIC合同管理 水平标准 工程变更 现场记录
1.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
工程师受雇于业主,监督合同的实行、业主和承包商的履约、达到合同的目的等。工程师具备一种监督权的地位。在FIDIC通用条件2.6款除去规定工程师行为公正的义务外,事实上也赋予了工程师管理合同的领导权地位,即在合同范围内自行表明其决定和建议,假如能在合同推行的全过程中把握领导权,就会使合同管理有序,控制得当。反之,假如舍弃领导权,则会导致合同管理被承包商或业主推进,工程师处于被动和应对的地位。
1.1 领导权体目前对权利运用的前瞻性实践证明,在一个工程开工之初,如工程师事先将合同管理程序理顺,就会防止或降低后期的不少索赔。某工程在前期合同管理中,工程师没同承包商一道打造起场地移交、图纸发放、计量支付、变更和索赔等关键的合同管理程序,后来正是在这类问题上发生了部分纠纷,承包商也逐项提出了索赔。
1.2 领导权体目前权利运用的主动性在合同推行过程中,工程师和承包商常常建议不同,这个时候工程师应主动以建设性对话方法解决承包商提出的分歧,而不应仅与承包商交换很多的函件或指责他们。若工程师陷入承包商的陷阱,完全处于应付的一方,则丧失了领导权地位,无疑致使很多争议,不能不通过争议审察机构(如争议复审委员会或仲裁庭)解决争议。
合同中出现条约不健全是不可防止的,特别是在专业索赔高度发达的今天,承包商比较容易聘到索赔专家或技术专家探寻合同中的不健全条约。但,在合同推行过程中,工程师总是坚持合同一经签字就不可以改变的看法,不想通过协议或备忘录修改存有不健全条约的合同,致使承包商提请争议。因为国际上通行讲解合同反义居先的原则,工程师或业主的理解总是得不到争议审察机构的支持。
1.3 领导权体目前对权利运用的准时性在大型的土建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和索赔是正常的。除业主、设计或承包商提出变更需要外,不可预料的事件随时会致使合同条件的改变。工程师应准时发现工程或合同中的改变,准时签发变更令,予以确认。如此可以降低承包商后续的索赔。
对于索赔一般容易倾向于冷置和拖延处置,这也是舍弃领导权的表现。不能否认,承包商的很多索赔包含不适当的成分,工程师要做的就是对承包商的各种索赔需要准时评审并作出回话。
1.4 领导权体目前对权利运用的明确性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见了不可预料的事件导致施工中断,合同中一般会需要按工程师的指令行事。如无工程师的指令,承包商总是以自已的判断进行工作,不可以停下来等待工程师明确的指令是承包商一个非常不错的索赔争辩理由。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将向承包商支付推行的额外工作。
对承包商的不正确行为或错误工作,工程师要明确表达其反对建议并提出矫正指令。
2.水平标准和付款标准的关系
在处置支付问题时,容易将水平标准和付款标准二者栓在一块或划上等号,觉得对水平不合格的工程扣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也是大家常说的“一票否决制”。比如,有人觉得①混凝土构件上出现了裂缝尚未修补,就不可以对其进行支付;②作为单价合同的支付,就应该严格与水平标准对照,低于标准的就不应对款;③实验结果没出来之前,也不应对款;④工程师尚未检查,不认可支付;⑤承包商尚未退交支付支持材料,拒绝支付。
事实上,水平标准和付款标准是两个不直接有关的定义。假如二者直接有关,FIDIC合同中风险的平衡关系就会改变。由于在FIDIC合同下,支付并不意味着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批准,这也是FIDIC合同规定了中期支付机制是什么原因。
FIDIC合同的公正性之一体目前它需要承包商为其所做的工作得到支付,以保证其现金流。同时规定了保留金扣除、履约保函与其他保险手段,保证承包商根据水平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业主得到一个认可的工程。
比如,在某工程中,承包商就这种问题提出了签证不足的争议,并提交争议审察机构审理,结果业主方不但支付了扣压的本金,还付出了一大笔利息。
依据该项目国际咨询专家和争议审察机构的建议,处置和水平有关的支付问题应注意下述事情:(1)工程师在签发证书时需要公平合理,假如一个项目中的整个工程没全部被拒绝,那样扣除100%的申请金额是不适当的。www.Examda.CoM
(2)工程师不可以扣减全部的申请金额,除非工程师已发出明确的指令该工程需要全部拆除和重做,不然扣减只适用于需要拆除和重做的那部分工程师不可以扣减全部的申请金额,除非工程师已发出明确的指令该工程需要全部拆除和重做,不然扣减只适用于需要拆除和重做的那部分工程。
(3)对有缺点的工程,工程师可以进行适当的扣减,但要给出明确的讲解。工程师应明确需要承包商采取的对缺点进行修复的手段。当承包商的修复工作达到了工程师认可后,应支付所扣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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