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造师: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建注册推行方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推行的行政许可事情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十一批一建注册职员合格名单,请前往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五号窗口领取,需携带一张一寸白底照片、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第三十一批一建注册职员合格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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