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日期还未公布,参考2025年江苏·扬州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日期,预计2025年江苏·扬州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日期为8月份,详细情况参考如下:
依据《江苏202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得知,江苏·扬州2025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日期:8月16日—8月27日,具体报名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1、报名与审核
实行考试报名职员属地化管理,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手段,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试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
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在线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请各地在当地报名入口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江苏·扬州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线报名时间统肯定于8月16日~ 27日,考试报名职员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交费的组织方法,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进度,为资格审核通过职员留有肯定的交费时间。
从2025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使用最近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25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看认证系统。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当地区考试宣传发动、报名条件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准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方法、网址等,切实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便捷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
全国统一报名网站档案库仅包括成绩有效期内考试报名职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没有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置。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新考试报名职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免试基础科目的职员另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新考试报名职员应付照考试报名条件认真检查考试报名资格,如在线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拥有考试报名条件而被取消考试报名资格者,所支付报名成本将不予退回。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考试报名职员或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同意资格审核,地址: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审核时间和需要详见“江苏建设人才”。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网站档案库中包括的考试报名职员,在线报名时须按需要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在线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和省直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新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需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需要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应于2025年9月3近日将报名信息、报名大全名册及新考试报名职员有关证明材料等按考试报名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报名条件进行终审。
十月19日~25日,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入口下载准考证打印。
2、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推行方法》的公告需要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考试报名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新考试报名职员条件:
凡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备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备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备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备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
1.已获得公路工程造价职员资格证书。
2.已获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获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需要是指考试报名职员获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