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因为承包单位违约致使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有关款项,并书面公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质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施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水平缺点修复等所需的成本;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因为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缘由致使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置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