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全科”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2科”考试报名条件
截止2025年12月31近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职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办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第五条规定,截止2025年12月31近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职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两个科目。此条所指“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核定时间均为“截至2025年12月31近日”。
工作年限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年限为考试报名职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
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察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包含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测试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职员在上述职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未毕业期间历程不计入有关专业年限。
“环境保护有关专业新旧对应表”,请各地在拓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中参照实行。
环境保护有关专业新旧对应表
新专业名字 | 旧专业名字 |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
环境科学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生态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生物学 | ||
生物化学 | ||
化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地区规划 | |
大方科学 | 大方科学 | 大方科学 |
大方物理学与大方环境 | ||
气象学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借助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借助 | ||
森林保护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借助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借助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
水土维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维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维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借助 |
注:本表中“新专业名字”指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字;“旧专业名字”指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该目录颁布前各院校使用的专业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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