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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报名审察时需提交材料

点击数:350 发布时间:2025-07-27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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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报名审察时需提交材料

安全评价师考试报名审察时需提交材料详细情况如下:

提交报考条件审察的材料包含:
①网上生成打印的申请表原件;
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未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不提供);
⑤所在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报考条件审察材料请寄如下地址:
北京东城区兴化路11号5层(交通银行楼上)
邮 编:
100013,联系人:秦晓伟、王雷
电 话:010-84285160/7119-605。
⑶3月31日 -4月11日报名职员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的职员选择培训、鉴别的地址。
⑷4月27日报名职员上网自行打印培训入学公告书、自学状况报告书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培训、鉴别。参加培训时须主动提交自学状况报告书。
⑸预参加补考的考生请于3月31日 -4月11日登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http://www.china-safety.org.cn/)进行补考报名,不需提交审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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