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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点击数:336 发布时间:2025-04-25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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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智学网从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5年北京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现已公布,报名日期:3月13日-22日,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建人规[2025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人社部发〔202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5〕3号)精神,现将北京区域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职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区域的考试报名职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考试报名职员应依据报名要求正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报名。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的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的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考试报名职员可依据实质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3、报名要求


凡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网站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备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备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备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4.具备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网站中选择“免二科”级别)拥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获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获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网站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已获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试点工作需要


北京是拓展提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试点区域,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北京区域考试报名职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备有效期内科目合格成绩的职员,可以继续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要求说明


1.以上报名要求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


2.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未毕业期间历程不计入有关专业工作年限。


4、考试安排和作答需要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考生答卷前需要仔细阅读试题封二的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专用答卷卡首页的作答需知,答卷时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5、报名有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情推行告知制考试报名职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要求,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别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对考试报名职员的内容拓展核查,成绩合格拟获得资格证书职员信息将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同意社会监督,不实填报、不真实的职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意“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二)报名步骤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考试报名职员须登录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步骤见附件。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3月22日。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考试报名职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大报名证明事情告知制事中监管,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人工核查。


2.在线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3月27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职员可进行在线缴费,交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成功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交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交费时段的,均视为舍弃报名。


4.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询“问题解答”。


(三)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于2025年5月14日至5月19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准考证打印”栏目下载准考证打印,并根据准考证上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考试。


(四)考试概要


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用2025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概要(2025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概要(2025年修订版)》,大纲可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免费下载。


6、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职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增报专业”级别(已获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


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职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生可于2025年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查看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看”栏目公布。


(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人社厅发(2025〕97号)精神,《中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根据原方法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国内有效。


(四)依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考试电子合格公告书的公告》(京人社事业发[2025]80号)精神,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公告书。电子合格公告书与纸质版考试合格证明具备同等效力,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7、怎么收费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依据《北京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怎么收费的复函》(京发改[2025]347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怎么收费为每个人每科56元,主观题怎么收费为每个人每科64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使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财政局,依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询“电子票据领取”有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字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员工回复,并解决有关电子票据问题。


8、违纪违规行为处置


(一)考试报名职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置。


(二)考生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答卷卡(纸),预防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题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置。


9、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考试报名步骤图



附件:2.审核机构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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