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颁布的《方法》基本上参照《一建注册推行方法》拟定,共分为注册管理体制、注册专业和类别、注册申报程序、受理和初审、审批、其他等六大多数,合计二十六条。《方法》规定,市建委负责二建注册审批工作,北京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组织推行工作;各区、县建委,负责本行政地区内企业的二建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和行政许可决定的告知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注册证书的送达工作;公路、水利水电二建注册时,市建委送市交通、水务部门进行审核。注册申请包含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通过聘用企业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法,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www.coc.gov.cn)或北京建设网(网址:http://www.bjjs.gov.cn)“北京二建注册管理软件”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一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是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三是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的;四是遭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实行完毕的;五是因执业活动遭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实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是因前项规定以外是什么原因遭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是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是在申请注册之近日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水平和安全事故的;九是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需要的;十是年龄超越65 周岁的;十一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