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置方法
1.是新冠疑似、确诊病例、无的表现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入笔试现场时,如发现体温超越37.3℃,需现场同意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职员第三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职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拥有参加考试报名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信康码”非绿码的,且不可以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的表现的考生,监考职员应准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职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拥有参加考试报名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缘由需要同意健康测试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5.考试知识点须准时将健康情况异常考生有关状况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医护职员、考试员工的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假如发现考生的表现可疑,应准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付手段,并准时公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6.当次考试结束后,卫生健康部门须对所有在隔离考场考试的健康情况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有条件可进行核酸测试,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7.健康情况异常考生的试题、答卷卡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单独做好装袋、密封、存放工作。监考职员要做好考场异常状况记录。
8.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健康情况异常考生和监考职员需要佩带医用外科口罩,考场需要全程维持通风和空气流通。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需要,应根据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需要实行。
9.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形,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和组织推行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准时稳妥处置,并做好有关报告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