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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年注册计量师报名日期4月16日|26日

点击数:417 发布时间:2026-03-16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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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年注册计量师报名日期4月16日|26日

辽宁2025年注册计量师报名日期为4月16日|4月26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在线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网站报名。资格核查时间4月16日|4月27日;在线缴费4月16日|4月28日;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1日|6月18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4月16日|4月26日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4月16日|4月27日 资格核查

4月16日|4月28日 在线缴费

6月11日|6月18日 下载准考证打印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辽人考函〔2025〕11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方位推行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推行策略〉的公告》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方法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与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有关需要并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有关事情。

有关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情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网站有关说明查看知道。

2、考试报名条件及需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文件规定:凡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诚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获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职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考试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者,可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已获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职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置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剖析》科目考试。

考试报名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考试报名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职员,拥有下列条件者,可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获得原各级水平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职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剖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科目考试。

报名要求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需要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根据考试报名职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未毕业期间历程不计入有关专业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要求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考试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考试报名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考试安排

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哪几科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测量数据处置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剖析”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哪几科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剖析”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6月19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置与计量专业实务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剖析

6月20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剖析

答卷需要

1.应试职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卷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知识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剖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应试职员应注意:答卷前需要仔细阅读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答需知,答卷时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

3.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测量数据处置与计量专业实务》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剖析》,均为客观题,在答卷卡上作答。

考场设置

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4、报名有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步骤

报名步骤包含查询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报名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 体 要 求

4月16日9:00|

4月26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在线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网站报名。

4月16日|4月2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相关需求办理。

4月16日9:00|

4月28日24:00

在线缴费

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交费,请考试报名职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交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在线支付说明。

6月11日9:00|

6月18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交费考生登录报名入口,用A4纸自行准考证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试职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职员认真阅读“应试职员需知”内容。

注册

考试报名前,考试报名职员须提前通过在线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线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要紧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职员,没办法进行考试报名。

1.在线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法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种类为中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25年到今天大专以上的学历信息、2025年9月到今天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专业名字、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第三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核查结果,完成有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干扰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注册,考试报名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网站,补充健全有关信息。

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参加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时,需要按需要上传最近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置,源照片需要需要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最近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明确,禁止缩放后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考试报名职员须按审核建议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看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使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能更换。考试报名职员应付照片水平负责,如因照片水平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到报名网站后,选择拟考试报名的考试项目和考试报名省份,认真阅读《考试报名需知》等有关内容,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

选择办理方法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与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存在紧急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考试报名职员在完成有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

1.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职员,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使用电子方法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报名职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含:已知道告知事情;已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考试报名职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列考试报名职员使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法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种类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情不需要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具备中专以下学历或2025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25年9月以前获得的学位的考试报名职员;

按对应专业级别考试报名条件需要,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考试报名职员。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职员,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对考试报名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的考试报名职员要签署《考试报名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核查。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帮助核查等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内容拓展核查。

对已作出承诺的考试报名职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

对核查困难程度较大的证明事情,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依据当地实质对有关职员承诺状况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公示,同意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后,在线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考试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考试报名职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职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

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高于文件规定比率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考试报名职员的践诺状况。

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考试报名免试级别且没办法在线核查免试有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考试报名职员进行重点监管,需要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云数据比对、AI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法进行智慧监管。

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意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考试报名职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下列考试报名职员须携带对应报名要求中需要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与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考试报名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情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事情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考试报名免试级别且没办法在线核查免试有关证明材料的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

收费

1.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测量数据处置与计量专业实务》科目怎么收费为70元/科,《计量专业案例剖析》科目怎么收费为75元/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各科目怎么收费为68元/科。

2.我省统一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交费。考试报名职员交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交费状况,如有问题请准时同易宝公司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缴费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考试报名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打印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入口,用A4纸自行准考证打印。

5、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职员证书领取事宜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直”的考试报名职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考试报名职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6、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7、严肃考试纪律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准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职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平时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获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意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准考证打印前,考试报名职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需要同意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试报名职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需要同意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条件待核查”处置,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有关操作,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3.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应试职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法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防范别人抄袭,杜绝试题雷同。

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置。

应试职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合秩序,服从考试员工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经认定是考试犯罪行为的,根据《中国刑法修正案》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借助高科技方法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置。

8、疫情防控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付,采取有力手段全方位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应试职员需要认真阅读《辽宁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有关需要。依据疫情防控需要,本考试考务工作需要将当令调整,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

9、其他事情

1.我省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2.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 在线支付热线:9507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考区

资格核查部门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沈 阳

沈阳考试院

沈阳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024|22866188

大 连

大连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大连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 山

鞍山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别服务部

抚顺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2楼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明山区胜利路68号

024|47133167

丹 东

丹东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别部

丹东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2楼

0415|3105861

锦 州

锦州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2118792

营 口

营口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988605

阜 新

阜新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别部

阜新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 侧楼3楼

0418|2680093

辽 阳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白塔区年轻人街79号

0419|4136266

盘 锦

盘锦人社服务中心221室(原盘锦人社局)

盘锦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职业技能鉴别中心(铁岭人事考试中心)

铁岭银州区南环路30号职业技能鉴别中心4楼

024|74830136

024|72688456

朝 阳

朝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葫芦岛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2楼

0429|6660762

省 直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024|1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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