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关于做好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2025年广西·河池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日期为4月14日—4月21日,在线缴费时间为4月14日—4月23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6月20日,考试时间为6月19日—20日。有关报名日期安排整理如下:
1、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在线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
2025年4月14日上午8:00—2025年4月21日下午17:00。
网上人工核查时间。
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2日下午17:00。考试报名职员按在线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考试报名职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情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事情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没办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含: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③身份证件;
④职称评聘证明;
⑤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证书。
2、报名步骤
注册。初次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在线报名系统对考试报名职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考试报名职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前应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补充健全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考试报名职员方可继续报名。
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系统按需要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线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考试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情。考试报名职员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事情。核查完成后,考试报名职员方可继续报名。
确认报名信息。考试报名职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可以更改,考试报名职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阅读并签署承诺书。考试报名职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使用电子方法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报名职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撤回承诺。
交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考试报名职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在线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考试报名职员按在线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在线缴费。
3、报名有关事情
考试报名职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线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应及早注册或健全注册信息,考试报名前需认真阅读考试报名需知和考试报名条件说明。
为降低考试报名职员跨地域流动导致疫情防控重压,考试报名职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事情。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与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存在紧急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报名职员应在报名前仔细知道本次考试的考试报名条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考试报名职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职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道考试报名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想同意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处置。
2.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考试报名职员须按在线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在线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试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内容拓展核查,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
依据实质状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公示有关职员承诺状况,同意社会监督。
不实承诺的处置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置,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平时监管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获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