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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易考试知识点梳理

点击数:565 发布时间:2025-11-29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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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易考试知识点梳理

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便捷考生有效的备考,下面智学网为你精心整理了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易考试知识点梳理,供大伙的参考。如想获得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备考资讯,请关注智学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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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易考试知识点梳理 篇一


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虽然监理合同的专用条约内注明了委托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但从工作性质而言是正常监理工作。作为监理人需要履行的合同义务,除去正常监理工作以外,还应包含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

1.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有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含:

因为委托人、第三方缘由,使监理工作遭到妨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

2.额外工作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我们的缘由中止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低于42天的筹备工作时间。

2.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易考试知识点梳理 篇二


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含:

①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监理人不只可获得合同规定的正常监理任务酬金,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条件的变化,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后,也有权根据专用条约中约定的计算办法得到附加和额外工作的酬金。

②终止合同的权利。假如因为委托人违约紧急拖欠应对监理人的酬金,或因为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中止期限超越半年以上,监理人可根据终止合同规定程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易考试知识点梳理 篇三


监理人实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力:

①工程建设有关事情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建设工程有关事情包含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用功能需要。

②对推行工程项目的水平、工期和成本的监督控制权。主要表现为:对承包人报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策略,根据保水平、保工期和减少本钱需要,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征得委托人赞同,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工程上用的材料和施工水平进行检验;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不能在工地上用,施工单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推行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鉴别;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与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未经监理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③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④在业务紧急状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不可以事先得到批按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公告委托人。

⑤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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