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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点击数:765 发布时间:2025-10-1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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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湖北人事考试网正式发布《2025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公告》,智学网从公告中获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8月19日|26日进行在线报名,2025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考全科”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获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获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2科”考试报名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有关常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免1科”考试报名条件。


获得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专业评估”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看。应试职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的,即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评估的条件。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是指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策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含“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含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与“建筑与土木工程范围”的工奥创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获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未毕业期间历程不计入有关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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